訂房須知

  • 【平日、假日定義】
    ● ※平日:星期日至星期五
    ● ※假日:星期六、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
    ● ※定價:農曆春節期間
  • 訂房&退房須知
    ● 房間保留兩天
    ● 請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,尚請見諒。
    ● 本舘保有分配房型權利,有任何房型要求,請於訂房時向訂房人員提出您的需求,以便作業,感謝合作!
    ● 本舘為環保旅店不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品(如:牙刷,梳子,刮鬍刀等)並響應續住不更換床單與毛巾政策,以達到減塑環保旅店之目標,請旅客一同響應,感謝配合。
    ● 進房時間下午3點,退房時間為翌日上午11點,旅客如提早抵達,可先行辦理住宿登記手續,並將行李放於櫃檯。
    ● 請攜帶相關證件,以便辦理住宿登記。
    ● 辦理住宿手續時,請扣除訂金後之尾款結清。
    ● 為維護住宿者之權益及提高品質,請勿攜帶寵物、於房間內抽菸、喝酒、及大聲喧嘩特別是晚上10點後。
    ● 退房時間為早上11點,退房時請務必記得繳回房間之鑰匙。
    ● 為保障下一組旅客的住宿品質,本館無提供寵物入住的服務。
    ● 請愛惜房內所有物品,如有毀損或無法洗滌的寢俱(如:床墊、床 包、枕頭、棉被)需照價賠償。
    ● 本舘內作品皆為藝術家們友情提供如有損毀,需照價賠償。
    ● 本舘不提供房客開伙服務,敬請合作。
    ● 若您提早抵達或退房後,可將行李寄放置櫃台。
    ●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20%
    ●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、取消訂房為通知者,不退還全額訂金
    ● 改期後不可再次要求延期或退費。
    ● 天災延期: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經各縣市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請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    ● 取消訂房:前十五天全額退費,十五天內依觀光局規定扣成數,當日恕不退訂。
    ● 本館訂金之收取,依照觀光局頒佈《定型化契約》規定,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:
    ●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100%
    ● 旅客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70%
    ● 旅客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50%
    ● 旅客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40%
  • 【延期訂房】
    ● 於預定之住宿日前7日告知者恕不退還訂金或延期。
    ● 於預訂住宿日前14日告知者可退還30%之訂金或可延期六個月內。
    ● 於預訂住宿日前20日告知者可退還50%之訂金或可延期六個月內。
    ● 如遇颱風船班停駛時,或遇天災不可抗拒之因素,可退還訂金或可延期六個月內成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