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房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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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資訊● 匯款銀行:郵局
● 代 號:700
● 戶 名:蔡椀茹
● 帳 號:0071673-0147029
● 備 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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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程序● 入住前請詢問詳情,以避免有所爭議!
● 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。
● 經電話訂房確認後,請於訂房後2日內匯入訂金,訂金以總金額之50%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
● 匯款完成後,請務必來電告知訂房人姓名、日期、帳號後五碼、匯款金額,即完成訂房手續,我們於收到訂金後,將為您保留房間,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以供登記,並請繳清餘款。
● 過年期間訂房請付全額訂金。
● 民宿內不提供刷卡服務。
● 僅開立一般收據,沒有統編章。
● 請依預定房型人數入住,若有增加人數需收取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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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退房時間● 入住時間:14:00後
● 退房時間:11:00前
● (逾時退房將酌收延遲費用,每半小時3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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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● 提早到達的旅客,可先至民宿大廳放置行李(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,遗失恕不負責)
● 禁止攜帶寵物。
● 防疫期間請房客進入民宿噴酒精消毒戴口罩。
● 禁止吸菸配合菸害防治法,大廳及房內禁止吸菸嚼檳榔。(民宿外有吸菸區,若您在房間內抽菸、嚼檳榔,需多付兩天房價『依定價』讓房間淨空兩天進行除味工程)
● 進入民宿請更換室內拖鞋請勿將室內鞋帶出民宿
● 請愛惜民宿物品,若損壞請照價賠償。
● 離開房間時請隨手關燈.關冷氣,節約用電。
● 民宿內不提供脫水機,洗暖衣場。
● 不提供載運行李服務!
● 放低音量,由於民宿位於住宅區,晚上9:30後請勿大聲喧嘩、嬉鬧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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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或取消訂房● 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以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)時無條件退回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變更住宿日期請於14日前通知,將可為您保留訂金三個月擇期入住;未於14日前通知者無法變更住宿日期,變更日期以一次為限。
●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依據消保會規定)
● 預定住宿日期前14日取消訂房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● 預定住宿日期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70%的訂金。
●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50%的訂金。
●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40%的訂金。
●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30%的訂金。
●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20%的訂金。
● 預定日當天取消者不退回訂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