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琉球的潮間帶保育一直走在台灣相對前端。(記者陳彥廷攝)
交通部日前公告「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及自然人文生態觀光地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」
修正後的草案,預計國內觀光地區、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觀光區等可對遊客收費,
消息一出引來關注,有人樂見其成,也有人認為收費後會減低旅遊意願。不過,如果收費,
專款就可用於如小琉球「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」管制人員的設置費用,進一步落實使用者付費。
小琉球的5個潮間帶已公告為「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」。(記者陳彥廷攝)
小琉球漁埕尾、杉福及多仔坪、蛤板灣、龍蝦洞等5個潮間帶已公告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。
(記者陳彥廷攝)
小琉球的潮間帶保育一直走在台灣相對前端,除了業者自發性約束,每年12月到3月底禁帶客入
潮間帶,讓潮間帶休養生息;縣政府也劃定為保育示範區,杉福及漁埕尾又分別於101年8月、
103年7月陸續設置管制站,並配有管制人員,104年屏縣府和交通部公告漁埕尾、杉福及多仔坪、
蛤板灣、龍蝦洞等5個潮間帶為「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」,位階再提高,又根據交通部的
「觀光保育費」辦法,每年約百萬人次的小琉球,屬草案中可收取120元到200元的最高級距。
漁埕尾、杉福限制同時段最多只能有300人在內,管制站配合禁入潮間帶時段,一同管制保育生態,
平時負擔也巡查遊客是否有脫序行為、破壞甚至盜採區內生物並舉發的責任。目前由鵬管處和屏縣府
編列預算支應管理稽查人員出勤費用,一旦真的收費,類似人員經費就能專款專用,使用者的付費,
透過基金等等的運作、支付,直接回饋到讓潮間帶美景長存保育上。
管轄小琉球的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說,新法並非強制一定要收「觀光保育費」,目前草案也未上路,
但考量收取方式及公平性,還要考量當地民情及旅客是否會因為加徵收後而減少等相關因素,
反映給觀光局、屏東縣政府協調,但仍強調「並非強制要收!」
資料來源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2325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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